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区委研究决定:
蔡杏滔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免去何恒同志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郭静文同志挂任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3日